一、活动时间: 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金穗贷记卡持卡人(不含商务卡)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凡购买邮购电购分期产品,单笔金额达3000元,即可获赠10000积分(可兑换积分价值约人民币25元的积分商品)。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仅适用于金穗贷记卡持卡人通过邮购电购的方式分期购买商品,其他分期业务不参加此活动。
(2)本次活动交易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参与活动的相关交易入账时间必须在活动期间内。
(3)获赠的积分不可折现,积分将统一计入主卡持卡人账户。我行将于2011年7月中旬对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持卡人进行奖励,于2011年10月中旬对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持卡人进行奖励,于2012年1月中旬对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持卡人进行积分奖励。
(4)若持卡人在获赠积分后,因退货等其他原因引发的消费款项撤销或退还,或中途提前还款,不再符合活动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账户中扣除相应的积分。
(5)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所持金穗贷记卡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或其他相关规定、账户状态不正常,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6)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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