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凡活动期间,申请并核发的符合如下规则的白金信用卡:
(一)参与活动的9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仅限悠逸商旅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80200/990200)、悠悦健康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80300/990300)参与;限全渠道新户和从未办理过我行白金信用卡的已持卡老户。
(二)参与活动的26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仅限VISA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70100)、万事达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80100)、银联兴享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97300)参与;限全渠道新户和我行电话营销渠道邀约办理银联兴享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97300)的客户参与。
三、活动内容 :凡活动期间,申请并核发的白金信用卡活动对象,可参与以下活动:
(一)交易满额免首年年费
1.9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自核卡后第二个月(自然月)起,连续6个月(自然月)内,每月累计计积分交易达到5000元(或等值美元,以7元人民币:1美元结算),且在此期间至少发生一笔分期交易,可减免首年年费(仅限主卡)。
2.26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自核卡后第二个月(自然月)起,连续6个月(自然月)内,每月累计计积分交易达到10000元(或等值美元,以7元人民币:1美元结算),且在此期间至少发生一笔分期交易,可减免首年年费(仅限主卡)。
(二)优惠积分兑换次年年费
1.9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中参与活动的客户,且卡片第二个年费周期内至少发生一笔分期交易,即可在第二年年费周期内使用15万积分兑换第二年主卡年费一次。
2.26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中参与活动的客户,且卡片第二个年费周期内至少发生一笔分期交易,即可在第二年年费周期内使用50万积分兑换第二年主卡年费一次。(仅限主卡)
次年年费兑换,请参照现有积分兑换年费活动的流程,具体可拨打95561客服在线进行积分兑换。
四、活动细则 :
(一)本次活动接受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进件且核卡的客户(兴业银行各层级员工除外)。线下进件以申请表的进件日期为准,“进件日期”即到达总行信用卡中心(压码)的日期。线下“核卡日”是指持卡人收到的寄卡函上标明的“发卡日期”。线上“进件日期”以客户在线申请提交成功日期为准。线上“核卡日”一般指新客户首次收到信用卡审核通过短信的当天,具体以本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日为准。
(二)本活动适用范围:
参与活动的9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限活动期间进件并首次成功申请主卡的新户,“新户”指从未办理过本行信用卡的客户;以及从未办理过我行白金信用卡的已持卡老户。
参与活动的26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限活动期间进件并首次成功申请主卡的新户,“新户”指从未办理过本行信用卡的客户;以及我行电话营销渠道邀约办理银联兴享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97300)的客户。
要求参加本次活动的持卡人卡片账户状态为正常且仅限主卡办理,若仅有附属卡的持卡人另行申办主卡仍可参加本活动。
(三)对于以下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转账交易、电话/网银预借现金交易、人民币网上支付交易、代扣代缴交易(不含保险代扣保费业务)。
2.信用卡年费、利息、积分兑换自付金和各项费用(如取现交易手续费、违约金等)。
3.参与活动的9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和参与活动的26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的持卡人发生的溢缴款交易不计积分。
4.特定类别商户的签帐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三农类商户交易、电信电视缴费、典当拍卖、公共事业类、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贷款等。以及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它项目,具体详见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积分活动细则》公布内容。
5.查询交易是否计算积分的途径为:好兴动APP、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
(四)交易统计日期以本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时间为准,预授权交易以预授权完成时间为准,分期付款交易以授权核准日为准。各类交易认定以我行系统数据为准。
(五)若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成功核发参与活动的9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和参与活动的2600元年费白金信用卡的卡种,则该持卡人仅限享有一次活动礼遇。且以先满足活动条件的卡片为准。
(六)本活动客户不可通过预借积分进行年费兑换;同一客户可同时参加消费满额减免首年年费及优惠积分兑换次年年费两项活动;未符合消费满额减免首年年费活动的客户仍可单独参加优惠积分兑换次年年费的活动。
(七)首年年费减免及次年年费优惠积分兑换,年费操作均通过先收后返的方式实现。符合首年年费减免活动条件的客户,首年年费将自客户核卡后第八个月(自然月)全额一次性返还至客户信用卡中。
(八)要求在参加本次活动期间和兴业银行对符合首年年费减免活动条件的客户进行数据提取时,客户卡片账户状态需为正常,因卡片受到管制等原因而不能用卡、或卡片逾期等账户状态不正常的客户,首年年费不予减免。
(九)若持卡人在首年年费减免后,十二个月内申请销户,或因退货、取消分期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本行有权从持卡人的本行信用卡账户中自动扣除剩余月份对应的相应年费金额。
(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情况取消本活动、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时间及回馈标准等),并于网站、账单、银行网点公告后生效。对本活动有异议可在活动结束后的3个月内联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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