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详细
- 用户评论
活动时间:2013年04月22日 ~ 2013年07月14日
活动对象: 龙卡信用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 在香港新鸿基9个指定商场(将军澳东港城、旺角新世纪广场、上水广场、上水新都广场、大埔超级城、新太阳广场、元朗广场、铜锣湾世贸中心及沙田新城市广场)刷龙卡信用卡,可专享优惠:
(1) 累积签账满1500港元可享50港元新地商场现金礼券一张;累积签账满3000港元可享2张50港元新地商场现金礼券。
(2) 专享商场内指定商戶精选购物优惠。
备注:
• 本计划之产品/服务由有关商户提供,对於有关之质素,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 若有关商户或其零售点停止营业,有关优惠将会即时终止。
• 所有图片及资料只供参考,详情请向有关商户查询。如有任何争议,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商户推广优惠」(「计划」)条款及细则
1. 本计划 - 本计划只适用於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们」)所发的信用卡(「信用卡」) (公司卡除外)的信用卡会员(「信用卡会员」,「阁下」)。建行(亚洲)银联双币信用卡会员可於接受该卡签账之商户享用有关优惠。本计划只适用於推广宣传物品上订明之优惠日期(「优惠期」)。
2. 计划要求 - 阁下须按照有关商户优惠所列明之要求,以信用卡作零售消费签账,方可享此推广宣传物品所列之优惠(「优惠」)。优惠不可与其他推广优惠同时使用。
3. 优惠视乎供应量 - 优惠之供应须视乎供应量而定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兑换为现金,除非另有订明。如优惠未能供应,我们或会以其他相同价值的物品/优惠代替。若优惠未能供应或已被代替,我们将不作另行通知。
4. 免责声明 - 本计划中之任何有关优惠的货品及服务之有效性及使用均受於供应商指定的有关使用指示及条款及细则所规限。我们不会充当,或负上任何产品/服务供应商(或其代理)的责任。任何有关货品及服务的申索丶投诉或纠纷,信用卡会员应向有关的供应商反映,并跟有关的供应商解决。任何信用卡会员向供应商所作的申索将不会解除该信用卡持有人对我们所承担的付款责任或其他责任。
5. 本行有权更改本计划 - 我们保留可随时在我们的酌情权下更改本计划及/或本条款及细则,或取替丶取消或撤回本计划而不须事先通知阁下之权利。
6. 最终决定权 - 本行及商户保留就所有本计划的分歧或纠纷的最终决定权,并将不会负责或承担任何信用卡会员就参与本计划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责任。
7. 英文版为准 - 本文之中丶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联络我们 | 免责及私隐声明
© 2010-13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建行(亚洲)信用卡香港新地商场消费奖赏计划(「计划」)条款及细则:
1. 本计划 - 本计划只适用于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发出的有效信用卡(公司信用卡除外)(「信用卡」)之基本及附属卡信用卡会员(「信用卡会员」,「阁下」)。上述之发卡机构泛指(「建行集团」,「本行」,「我们」)。本计划推广期由2013年4月22日至7月14日,包括首尾两日(而沙田新城市广场只限上述期间内逢星期五、六、日及香港公众假期)(「推广期」)。
2. 本计划只适用于指定新鸿基地产旗下商场 - 将军澳东港城、旺角新世纪广场、上水广场 (只适用于二楼至五楼商户)、上水新都广场、大埔超级城、尖沙咀新太阳广场、元朗广场、铜锣湾wtc more世贸中心及沙田新城市广场(「指定商场」)。
3. 奖赏 - 甲、凭信用卡于指定商场累积签账满1,500港元或以上(最多3套有效签账存根正本及商户机印发票(「有效收据」),而每套有效收据必须于同一商场不同商户于同一签账日内发出,签账金额须为100港元或以上),并出示同一信用卡(必须与信用卡会员签账存根上之信用卡号码相同),于签账当日换领时间内亲临指定商场的指定换领地点可换领50港元新地商场现金礼券乙张(「现金礼券」)。不同商场、不同日子之签账,不得合并计算。每位信用卡会员于每个指定商场每日最多可换领新地商场现金礼券的最高价值为100港元(2张50港元现金礼券)。每位信用卡会员于整个推广期内于每个指定商场最多可换领新地商场现金礼券的最高价值为1,000港元(20张50港元现金礼券)。现金礼券每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乙、若信用卡会员于指定商场消费之金额以人民币计算,则每签账1人民币相等于1港元计算签账金额。
4. 奖赏换领 - 信用卡会员必须于签账当日换领时间内亲临各指定商场之顾客服务中心/换领处登记换领奖赏,不可授权他人办理,逾期无效。 甲、各商场之奖赏登记及换领时间(「换领时间」) - 将军澳东港城为推广期内每日的下午1:00至晚上10:00;旺角新世纪广场为推广期内每日的中午12:00至晚上10:00;上水广场为推广期内每日的下午1:00至晚上10:00;上水新都广场为推广期内每日的中午12:00至晚上10:00;大埔超级城为推广期内每日的中午12:00至晚上10:00;尖沙咀新太场广场为推广期内每日的上午9:30至晚上9:30;元朗广场为推广期内每日的上午10:00至晚上9:00;铜锣湾wtc more世贸中心为推广期内每日的下午1:00至晚上10:00;沙田新城市广场为推广期内逢星期五、六、日及香港公众假期的中午12:00至晚上10:00。乙、所有用作登记及换领奖赏的有效收据正本经确认后会被指定商场职员盖印,以示已用作换领奖赏,每张签账存根及每张有效收据只可使用一次,不可于本计划或商场其他推广活动中重复使用,任何未用之签账余额不可再参加其他推广。丙、换领奖赏有效收据包括指定商场内之商户发给信用卡会员之签账存根正本及商户机印发票。指定商场内之商户发给信用卡会员之签账存根正本须清楚列明信用卡号码、商户名称、签账日期、交易金额、有效之授权号码及信用卡会员签署(如适用),概不接受信用卡月结单或存根/发票之影印本;而商户机印发票必须列明商户名称及签账日期、交易金额及消费项目,如未能于签账当日内出示有效的商户机印发票、信用卡会员签账存根正本及/或有效之信用卡(不论任何原因),信用卡会员将不会获得任何奖赏。如信用卡会员所提供之资料不全,亦不会获得任何奖赏。丁、信用卡会员必须保留有关之有效收据正本以作核对之用。如有任何争议,信用卡会员必须提供有关之有效收据正本,以便本行作核实。
5. 签账 - 甲、签账金额以个别信用卡计算(按信用卡号码)及只计算实际签账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使用优惠券/现金券后之剩余金额),恕不接受任何购买代用券(如饼券、现金券)、门券代售服务(如演唱会门票)、街市、商场内之银行服务、地产代理公司、临时展销摊位、过境巴士站、旅行社、购买马湾公园挪亚方舟或天际100入场券、 购买新地商场现金礼券、购买或使用其他商户现金礼券、任何增值服务、缴费服务、网上购物、电邮/电话订购、邮购、传真订购、医务所、酒席、通讯商、展览场地、小卖车、学费/会籍费用、洗车、汽车美容、停车场、写字楼客户、保险公司之保险计划的保费、缴交费用及收费(不论与信用卡账户有关与否),以及取消、退款或新鸿基地产及指定商场决定之其他类别,或本行认为是不合资格的交易。任何影印副本、重印或手写发票、分拆签账、手写信用卡签账存根、伪造或未志账的交易及银行不时指定的交易亦恕不接受。所有交易均以银行记录之交易日期为准。乙、如该项消费交易,信用卡会员只付订金部份,签账金额即以当日订金计算,并非以该消费交易的消费总额计算。订金外的余额亦不可再参加任何推广优惠。
6. 限制 - 所有奖赏一经送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兑换现金或退换。信用卡会员所持有之不同主卡及附属卡之签账金额将独立分开及不可合并计算。
7. 登记资料 - 信用卡会员须提供姓名、信用卡号码、商户机印发票及签账存根上的资料作换领礼券及核实有关交易之用途,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均只限于是次计划之用。信用卡会员提供以上资料作登记换领现金礼券即代表同意被收有关资料及明白所收集资料的用途。
建设银行信用卡资讯
- 热门银行信用卡申请
- 热门银行信用卡中心
- 交通银行信用卡申请
- 工商银行信用卡申请
- 光大银行信用卡申请
- 兴业银行信用卡申请
- 广发银行信用卡申请
- 浦发银行信用卡申请
- 平安银行信用卡申请
- 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
- 民生银行信用卡申请
- 华夏银行信用卡申请
- 中国银行信用卡申请
- 上海银行信用卡申请
- 浙商银行信用卡申请
- 花旗银行信用卡申请
- 中信银行信用卡申请
- 建设银行信用卡申请
- 邮政银行信用卡申请
- 农业银行信用卡申请
- 北京银行信用卡申请
- 包商银行信用卡申请
-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
- 工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
-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
-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 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
- 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
- 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
- 浙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 花旗银行信用卡中心
-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
- 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
- 邮政银行信用卡中心
- 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
- 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
- 包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