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礼程白金卡年费礼赏双重好礼活动条款及细则:
1、本次活动期间自2015年4月15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于活动期间内提出申请并经核准的花旗礼程白金卡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方可参加本活动。本活动不可与花旗信用卡其他申请活动同享。花旗银行将不时与第三方合作提供一些特别申请渠道(下称“特别申请渠道”),通过特别申请渠道提出信用卡申请的持卡人不参与本次活动,而参加其对应渠道的专属优惠活动,请关注所对应渠道之专属活动的条款与细则。持卡人的申请渠道信息以花旗银行信息记录为准。
2、花旗礼程白金卡持卡人于核卡后30天(自然日)内通过花旗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账号注册本活动,并且依花旗银行规定的费率和期限按时全额缴纳花旗礼程白金卡年费,即可获赠5,000花旗礼程。
3、花旗礼程白金卡持卡人在核卡后90天内(自然日)累计合格消费介于人民币10,000元(含)至38,000元(不含)之间,可获赠10,000花旗礼程;累计合格消费达人民币38,000元(含)以上的,可获赠新秀丽20寸四轮拉杆箱。此两档礼品不可兼得。
4、逾期账户、销户账户和被冻结账户等非正常状态账户不参加本次活动。活动期间申请花旗信用卡前6个月内注销过花旗信用卡的客户不可参加本活动;提出申请前已持有花旗信用卡,或者在2015年4月15日前已申请花旗信用卡并在本活动期间获得核批的持卡人不可参加本活动。本次活动期间,若申请人同时申请并获核准两种产品类别的信用卡(花旗礼程白金卡和花旗礼享卡),持卡人仅参加花旗礼程白金卡年费礼赏双重好礼活动、不再参加花旗礼享卡活动。
5、参加活动的合格消费以交易日为准计入本次活动统计,附属卡交易一并计入主卡的交易统计,美元卡交易将按1美元=6.2元人民币计算符合活动条件的交易金额后计入同一类别人民币信用卡。
6、本次活动的合格消费是指花旗信用卡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的刷卡消费中可以累计积分的消费交易,合格消费中不包括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消费,也不包括网上消费、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及手续费、逾期滞纳金)及其他各类依《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花旗银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7、商户类别代码是花旗银行是否给予消费积分的依据,商户类别代码以商户刷卡POS 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若出现刷卡POS 机消费商户类别与实际商户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即该POS 机的布放银行或者其他机构),除花旗银行自身过错造成的积分累积错误外,花旗银行将按照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型给予积分。与商户代码及积分相关的更多信息详见《花旗礼赏世界积分计划条款及细则》。
8、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套现),否则本行有权对其信用卡采取拒绝批准交易或暂停信用卡功能等管制措施而无需通知持卡人。
9、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有任何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等情况,或者其信用卡账户状态不良或不正常的,花旗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10、若持卡人的花旗礼程白金卡账户在符合礼程获赠要求前已被注销,则视为持卡人放弃获赠。如满足获赠条件,花旗礼程将于满足活动条件后的二个月内转入主卡持卡人的花旗礼享世界积分账户。如未在相应时间内收到获赠礼程,请持卡人于核卡后6个月内联系本行。
11、持卡人获赠礼程后,若于核卡后的12个月内申请销卡的,花旗银行将从持卡人的花旗银行信用卡账户中扣除花旗礼程。
12、为确保活动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花旗银行需要时予以出示。对于存在疑似虚假交易和分单交易情形的持卡人,花旗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13、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14、本条款及细则所述“花旗”或“花旗银行”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保留单方暂停或终止活动、修改本活动之条款和细则或更换类似价值礼品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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