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对象:农行信用卡主卡客户(商务卡、准贷记卡除外)
三、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收到邀约短信的客户,根据短信提示回复短信内指定的代码报名,回复后如收到确认短信即为报名成功。收到邀约短信且成功报名的客户在活动时间内,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累计消费金额达到短信内通知的金额,即可在12月15日获得刷卡金权益奖励。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参与对象为我行短信邀约信用卡主卡客户。非邀约客户、商务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客户不参与本次活动。邀约短信转发无效。
2、参加活动的客户,根据邀约短信的提示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收到确认短信,在指定的时间内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完成消费达标条件,即可在12月15日获得刷卡金权益奖励。报名时间与消费时间无先后顺序要求,如11月27日14点报名的客户,其在11月25日14点的消费仍统计在内。
3、刷卡金权益使用说明:
(1)对于奖励为刷卡金权益的客户,自12月15日起,客户任意单笔消费满足一定标准即可获得相应的刷卡金返现,具体以短信邀约内容为准,每名客户最多可获得的返现笔数以短信邀约为准。刷卡金权益有效期至2022年1月30日,过期失效,请客户尽快使用。客户可自行登录农业银行掌银APP-信用卡频道-浓情相惠(福利中心)-我的-刷卡金,查看刷卡金权益使用情况。
(2)若客户同时参与我行多个刷卡金返现活动,刷卡金返现权益机会可叠加,但一笔合格交易只能获得一笔返现,系统将随机选择一个活动兑现。未使用的刷卡金返现权益仍旧有效,将在下一笔合格交易发放刷卡金返现奖励。
4、客户自参加活动之日起至获得奖励之日需保持卡片状态正常。客户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所获权益也将被撤销,包含: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5、本次活动统计的累计消费金额不包括乐分卡交易、乐分易交易;附属卡交易合并入主卡客户计算;外币交易根据我行系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交易合并计算。
6、已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期间发生退货(含部分退货)交易,将冲减客户累计消费金额;活动期间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结束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或撤销交易的,导致客户累计消费额发生变化影响达标情况的,我行将相应取消客户获奖资格。
7、本活动不提供容时容差服务,客户如有以下情形,视为未达标:
(1)客户未在指定期限消费。
(2)客户消费金额未达标(包括因发生退货等问题导致消费金额未达标)。
8、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变更权和提前终止权,并于农业银行官网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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