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我行主动邀约的白金、钻石(尊尚)、无限信用卡客户
活动内容:活动一:活动期间,邀约客户完成名下白金、钻石(尊尚)、无限信用卡首刷,可获赠20万信用卡积分,限前3.5万名客户,先刷先得。
活动二:活动期间,邀约客户在完成名下白金、钻石(尊尚)、无限信用卡首刷后的3个自然月内(含首刷当月),累计可计积分消费(不含取现)满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可再获赠15万信用卡积分,限前2万名客户,先刷先得。
活动三:活动期间,邀约客户在完成名下白金、钻石(尊尚)、无限信用卡首刷后的3个自然月内(含首刷当月),进行3期(含)以上分期且金额累计满5000元人民币,可再获赠15万信用卡积分,限前2万名客户,先刷先得。
邀约客户可同时参与活动一、二、三,但每名客户每项活动仅可参与一次,每名客户最高可获赠50万积分。
活动细则:
(一)本次活动仅限首账户为光大银行白金、钻石(尊尚)、无限等级信用卡,且名下光大银行任意一张信用卡均未首刷的客户参与。
(二)如参与活动客户名下同时拥有光大银行普、金、钛金、白金、钻石(尊尚)或无限等级信用卡,需首先使用白金、钻石(尊尚)或无限等级信用卡完成首刷,才可满足活动一获奖要求,并继续参与活动二和活动三。
(三)本次活动所赠积分可与生日月3倍积分活动同时获得,但不可与其他同期开展的首刷类积分活动累计获得。同一客户在本次活动中的最高获赠积分不超过50万分。
(四)如客户名下同时拥有多张我行白金、钻石(尊尚)或无限等级信用卡,将合并统计可计积分消费额,以及3期或以上分期金额。副卡交易视为主卡持卡人交易,获奖者视为主卡客户。
(五)本活动可计积分消费不含以下交易: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公立医院类、公共学校类、慈善与社会服务类、政府类、网上、农业合作类和县乡优惠类交易;各种利息和手续费用、手工调账、退货、冲正交易、有争议交易、取现交易及撤销分期交易(不可计积分交易类型可登陆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网站—帮助中心—金融服务—“积分奖励计划细则及条款”进行查询)。
(六)活动三“分期交易”包含现有所有分期业务:自选免息分期、POS分期、智能商务卡自动分期、账单分期、交易分期、取现分期,邮购分期,电子支付分期等。
(七)我行将对客户满足活动条件的交易进行统计,刷卡交易日期以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入账日期为准。
(八)针对在11月首刷的获奖客户,我行将于2015年12月完成活动一积分添加,于2016年2月完成活动二、活动三积分添加;针对在12月首刷的获奖客户,我行将于2016年1月完成活动一积分添加,于2016年3月完成活动二、活动三积分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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