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每自然月)
活动对象:成都银行芙蓉锦程信用卡持卡客户(专项分期卡除外)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每自然月成都银行芙蓉锦程信用卡持卡客户累计刷卡新增交易积分满2400分或10000分,次月即有机会使用新增积分兑换超值商品一份。每月每档次每款商品数量有限,先兑先得,兑完即止。每月每客户均可参与,每月每客户限兑换一款商品,若多张卡同时满足条件,只有积分最高的卡号有兑换商品资格,可降档兑换,不能升档兑换。
活动细则
? 账户及卡片状态为正常的所有成都银行信用卡持卡客户(专项分期卡除外)均可参与本活动,每月每客户限兑换一款商品,若多张卡同时满足条件,只有积分最高的卡号有兑换商品资格;
? 本次活动的累计新增交易积分按自然月进行统计,并以我行记账日为准计入统计,每月最后一日北京时间晚上10点以后的消费积分计入次月消费。所有撤销交易不计入统计范围,附属卡的新增交易积分归属主卡统计,附属卡不单独统计新增交易积分;
? 每月满足活动条件的客户在次月收到确认短信后,即可登录“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卡”官方微信进入 “新增积分超值兑”专区,使用上月新增积分兑换指定精美活动商品一份,兑换有效期至收到短信当月最后一日,过期未兑换者,视为自动放弃兑换资格;
? 每月满足活动条件的客户可根据新增积分的分数选择相应档次商品一份(五选一),如心仪商品兑换完毕可选同一档次其它商品兑换,可降档兑换,不可升档兑换;
? 每月满足活动条件的客户限兑换一件商品,每月每档次每款商品数量有限,先兑先得,兑完即止,若多张卡同时满足条件,以最高积分的卡进行兑换,客户成功兑换商品后,会根据客户实际兑换的商品扣除相应新增积分分数;
? 商品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活动商品均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并由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本行仅提供商城交易平台,与相关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合伙、联营、代理的关系,本行不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 本次活动参与累计的交易必须为有积分交易,有积分交易不包括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等,也不包括网上消费、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及手续费、逾期滞纳金及其他各类依《成都银行芙蓉锦程信用卡章程》及《成都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成都银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 商户类别代码是成都银行是否给予消费积分的依据,商户类别代码以商户刷卡POS 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若出现刷卡POS 机消费商户类别与实际商户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即该POS 机的布放银行或者其他机构),除成都银行自身过错造成的积分累积错误外,成都银行将按照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型给予积分;
? 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有任何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等情况,或者其信用卡账户状态不良或不正常的,成都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或扣减相应的交易积分;
? 若信用卡账户在兑换商品前已被注销,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兑换资格;
? 成都银行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赠品等),并于成都银行官网或其他渠道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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