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上海银行集享联盟联名信用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活动期间,首次成功申请“集享联盟联名信用卡”的新客户,于核卡日后的60个自然日内,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任意用卡消费三笔,每笔金额满99元;
②使用该卡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或微信支付或上海银行手机银行扫码支付或银联云闪付APP扫码交易或各类手机Pay任意金额消费六笔,即可领取指定首刷礼,首刷礼品为集享会员积分10000分。奖励通过上海银行手机银行/上银美好生活APP领取,活动期间每人限一次。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客户实际核卡日期为准。“核卡日”是指上海银行信用卡系统中记录的发卡日期。
2、本活动仅限于活动期间首次成功申请上海银行指定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
3、活动期间,每位客户只可参与一次新户首刷礼活动,若新客户同时申请多张上海银行信用卡主卡,则以最先核准卡片的核卡时间为准,客户需于首卡核卡后规定活动时间内符合活动条件。
4、本活动刷卡消费的类型包含POS刷卡消费、网上支付、预借现金及其他主动交易,不含利息、年费、逾期还款所衍生的费用、依《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他各项手续费、取消/退款的交易。
5、消费统计日期均以上海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入账日期为准,美元交易按1:6.8计算。
6、客户满足活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以短信通知,在40天内至上海银行手机银行-我的-我的奖励/礼券领取礼品或至上银美好生活-我的-礼券中心领取礼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领取礼品将提供至客户集享会员账户(以上海银行信用卡绑定手机号为准,请客户确认手机号已开通集享会员帐号),领取成功后可在“集享联盟app-我的-我的账单”或“FA米家app-我的-集享分”查看积分入账明细结果。未成功收到积分的持卡人最晚可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致电95594提出异议,未在此期间主动来电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持卡人主动放弃所获礼品。
7、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上海银行官方网站、短信、微信、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8、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9、持卡人账户出现欠款逾期未缴、冻结等异常状态的,无法获取及使用本权益;如持卡人在使用中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符合活动规则的交易、分单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如:销户、冻结、挂失、进入黑名单等),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活动方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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