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1年1月7日-3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浦发信用卡主卡持卡人(限名下个人信用卡账户)
活动邀请码 E62
三、活动内容:活动期内,受邀持卡人可使用分期手续费折扣或分期优惠券,办理已出账单分期、全账分期、自由分期+或自由分期付业务,享分期手续费优惠。
*温馨提示:
1.成功享受优惠后的实际分期手续费金额将在办理页面显示,最终申请结果以审核短信通知为准;
2.分期优惠券仅适用于办理账单分期业务(含已出账单分期、全账分期、自由分期+业务);包括分期折扣券和分期立减券,二者不可同享;
3.分期手续费折扣与分期折扣券不可同享;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适用于收到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发送的、包含活动邀请码E62短信的浦发个人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参与,持卡人可通过官方办理渠道参与本次活动,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浦大喜奔APP、浦发信用卡支付宝服务窗、浦发信用卡客服热线等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认可的渠道。
2.分期优惠券分为分期折扣券与分期立减券
1)分期折扣券,是指满足优惠券的使用条件后,持卡人办理账单分期时使用分期折扣券,则该笔账单分期手续费可享折扣券指定的折扣优惠;除另有规定外,该折扣券不与任何其他优惠同享,使用折扣券后的分期手续费金额将在办理页面显示,申请结果以审核短信通知为准;
2)分期立减券,是指满足优惠券的使用条件后,持卡人办理账单分期时使用分期立减券,则该笔账单分期手续费可享立减券指定的手续费金额立减优惠。使用立减券后的分期手续费金额将在办理页面显示,申请结果以审核短信通知为准;
3)分期优惠券仅适用于办理账单分期(包含全账分期、已出账单分期、自由分期+业务),成功享受手续费优惠后,剩余账单分期手续费金额以短信通知为准;
4)分期优惠券存在使用条件限制,包含分期起点金额限制与分期期数限制。分期起点金额限制,是指分期申请金额本金需大于或等于分期优惠券上显示的分期起点金额后才可使用该分期优惠券;分期期数限制,是指分期申请期数需大于或等于分期优惠券上显示的分期起点期数后才可使用该分期优惠券;
5)分期优惠券使用有效期以实际券面提示的有效期为准,过期自动失效,不得延期;分期优惠券一经使用,不予退还;
6)分期优惠券为一次性使用,不拆分,不转赠,不提现;如名下有多张分期优惠券,每次仅可使用一张,分期立减券与分期折扣券不同享,且不可叠加使用。
3.分期优惠券查询路径:“浦大喜奔APP-账单分期-优惠券”或“浦发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分期还款-账单分期-优惠券”。
4. 分期手续费折扣优惠以申请页显示为准。
5. 活动仅限个人信用卡账户参与活动。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资格并收回已发放的分期优惠券,包含但不限于: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争议交易或退货交易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奖励;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销户、冻结及其他非正常状态;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6. 如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撤销或提前终止已办理的账单分期,已使用的分期优惠券不予退还。
7.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及变更本活动奖励之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8. 参加本活动的持卡人在申请自由分期付或账单分期时,仅可在办理渠道支持的范围内选择手续费支付方式。
9. 持卡人办理的分期交易仍应受《消费分期业务条款与细则》和《账单分期业务条款与细则》的约束。
10.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相关积分活动规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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