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账号的虚拟信用卡从何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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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2019-02-26
虚拟卡可以说是一个因网络安全薄弱所带来的信用卡衍生物。由于信用卡盗刷和欺诈给信用卡机构以及持卡人造成的巨大损失,迫使他们不断地去寻求安全的补偿方式,因而产生了虚拟卡。虚拟卡实际上有两种形式:虚拟卡号和虚拟卡。上个世纪90年代,VISA、万事达、美国运通等已经意识到互联网必将成为未来支付的一种重要渠道,信用卡要保证其支付市场地位,就必须要考虑互联网支付,然而网上购物的安全是则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网络安全最初是依附于SSL,这一点登录过网银网站的都会清楚,网址以“https://”打头,但它对于网上交易来说还不够安全。1996年2月1日,VISA、万事达、美国运通与包括微软在内的技术厂商共同制定了安全电子交易规范(SET),但这一标准有过于复杂和成本过高的缺陷并未得到广泛应用。后来又陆续推出了一些其它的标准,比如VISA 3-D,是的虚拟卡的技术得以发展起来。目前3-D已经逐步开始成为事实上的国际互联网支付标准。这一技术是依托于实体卡的,虚拟的实际上仅仅是一个卡号。当你申请了这一功能后,在网站上购物时,不再需要输入你的真实卡号,而是一个临时生成的虚拟号,此号一经使用便告作废。因此商家也不会由于你使用真实的信用卡而得到你的个人资料。即便是虚拟卡的信息泄露,你也不会有任何的损失。全球最负盛名的 Morgan Stanley 投资银行公司旗下的Discover公司 2000年11月率先推出使用,并迅速普及开来。国内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已经支持VISA 3-D,工商银行也在准备支持。但目前国内商户还没有支持该标准,但估计不久部分商户也将进行改造。另一方面,实体的信用卡在实际中的应用同样安全问题多多,信用卡机构也是绞尽脑汁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VISA验证”服务、“MasterCard SecureCode”服务。但这些仍不能满足需求。于是又想出了一招,就是干就发行虚拟信用卡,玩起全虚的来。2001年亚马逊首先干了起来。虚拟信用卡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透支的,另一种则是不可以透支的。可透支的虚拟卡,一般要求申请人同时要持有实体信用卡,或时要经过资信的验证。这些虚拟卡与实体的信用卡相比,除了没有真实的卡片以外其它都大致一样,区别是信用额度一般较低、有效期也较短、不能在网络以外使用。不可透支的虚拟卡实际上大多都不是银行发行的,少部分是网络经销商发行,比如亚马逊公司。这种卡实际上就是代币的充值卡或者说像是借记卡,只是做成了信用卡的形式。购买此卡的客户必须按照自己要求的消费额度首先支付给发行机构,然后发行机构按照客户提供的资料制作并提供给客户相应的信用卡卡号、有效期、附加验证码等信息,最后购买者就可以凭此在网上消费。当你预先存在卡里的钱使用完了,虚拟卡的寿命也就终结了。不过也有的发卡机构提供再充值的功能。我们最常说的虚拟卡,大多都是这一种。这种卡由于是预存款的,因而发卡机构没有金融风险,所以一般也不会对持卡人的资信能力和身份真实性进行核查。今年七月,PayPal 也透露消息说计划与万事达合作提供虚拟卡在线支付服务。然而这些林林总总的虚拟卡并非都能完成真实信用卡的功能,比如激活PP。有些虚拟卡仅能用于网上购物,属于礼品卡之类;有的则有效期太短。原则上讲,PP并不支持虚拟卡激活,而且它有强大的检查机制,不过这仍不能杜绝虚拟卡激活帐户,但一旦被PP发现是虚拟卡,则PP帐户必被K,所以如果你的PP帐户很重要,则不要使用虚拟卡去激活。再比如网上消费,如果你选购了一件商品,或是预订了一件度假酒店的房间,而当你领取配货或是入住房间时,对方要求当场出示你的信用卡来验证,则是一件十分尴尬的事。也并非所有的网络商场都支持虚拟卡,因而它会常常地不好用。还要说明的一点是有些在网上购买的虚拟卡是通过一些第三方的中介进行的,这也带来了一些不安全和不便利的因素。比如这类虚拟卡没有对帐单,像激活PP时需要的 PayPal Expanded 码等重要信息,也需要通过他们的中转才会得到。另外当发生错误或者消费纠纷时,你不能提供第一手的证明材料,也会平添额外的烦恼。不过虚拟卡因“虚”而带来的好处也是很多的,比如我们不必有美国身份就可拥有美国本土的“信用卡”、不必有好的资信同样也可以获得“信用卡”、可以迅速获得大量的“信用卡”、可以拥有大量的“信用卡身份”等等。不过这听起来好像是信用卡犯罪一样,呵呵,可别干坏事哟。当然合理的使用它所带来的好处远不止这些,关键看你的运用。虚拟卡目前在海外已经是很常见的东西了,即便是在台湾、香港和澳门也都有许多银行在发行,但在大陆却难见踪影。2004年7月,工行与腾讯合作推出的联名E通卡,这是国内的首长虚拟卡,而后来却销声匿迹了。由一些所谓的“网上支付卡”算是和它挂些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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