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客户持卡数量管理的公告
2022-12-12
尊敬的广西北部湾银行信用卡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切实保障您的用卡安全,向您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 [2022] 13号)要求,我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单一客户设置本机构发卡数量上限。
同一客户在我行持有的信用卡有效卡片数量上限为5张(含5张),已注销的卡片不统计在内。同一张主卡(若支持附属卡申请)名下最多可申请的附属卡数量为3张。超过持卡数量限制规则的信用卡将无法正常使用。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广西北部湾银行客服电话96288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下一篇:公 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