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调整的公告
2012-07-20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信用卡的支持!为向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分期理财需求,我行将于2012年8月15日起,对部分信用卡分期业务收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分期类型 | 调整后价格 | |
期数 | 价格 | |
账单分期 | 18 | 0.62% |
24 | 0.60% | |
消费分期 | 18 | 0.75% |
灵用金 | 12 | 0.75% |
18 | 0.75% | |
24 | 0.70% | |
单笔保费分期 | 6 | 5.00% |
12 | 6.00% |
2012年8月14日前已办理成功的分期业务不受本次调整影响。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95511转2、白金至尊服务专线4008895511咨询。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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