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用卡积分有效期的公告
2021-04-09
尊敬的河北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河北银行信用卡的关注和支持!为向您提供更优质的用卡体验,我行将对信用卡积分有效期做出部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自2021年5月26日(含)起,满足河北银行信用卡可计积分交易规则所累积的积分有效期为5年,积分对年对月对日到期清零,清零后积分不予恢复;
2021年5月26日(不含)前核发的信用卡已产生的积分仍永久有效,卡片到期续卡积分自动延续。
二、河北银行将于2021年5月26日零时起,信用卡账户状态为Q(销户结清)、W(核销)、WQ(核销清户)、X(停计息费)的剩余积分将被清除,且不可再恢复。
三、自调整之日起,因礼品退货等原因导致的积分退回,原则上积分应退回原账户。以下情况需特殊处理:
1.信用卡账户因关闭或注销(账户状态为QWWQX)剩余积分已清零,则退回积分仍将清零处理。
2.信用卡积分已到期失效的,退回的积分有效期为自原积分记账日当年1月1日延期至到期日次年的年底。
举例:客户消费获得了1万积分,积分有效期为2020年5月1日—2025年5月1日。如2025年4月28日使用上述1万积分兑换礼品,后于2025年5月3日退货,则退回的积分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更多积分规则请以河北银行官网或者业务宣传页面信息为准。如有问题,欢迎致电河北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612-9999。河北银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上一篇:关于账管系统4月8日停机服务公告
下一篇:积分兑换专区第一批招商公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