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大银行新增信用卡消费总额分期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光大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光大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了给您提供个性化的分期服务,全面提升用卡体验,我行拟新增信用卡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消费总额分期业务是光大银行为您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您可以针对已出账单和未出账单(入账交易)中人民币刷卡消费总额办理分期。可选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和24期(每期为一个月),分期成功后将收取一定手续费,可选手续费支付方式有一次性支付或分期等额支付。
二、收费标准
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基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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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 |
基准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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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手续费率 |
分期等额支付 手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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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 |
2.90% |
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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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期 |
4.90% |
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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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期 |
6.90% |
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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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期 |
9.00%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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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期 |
13.60% |
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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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期 |
18.00% |
0.90% |
注:(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持卡人的分期期数、客户资信及本行政策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区间为每期0%-1.5%。
(2)消费总额分期业务折算年化基准费率区间为:0%-21%,分期年化费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内部收益率,因客户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如您要对已成功办理的消费总额分期业务提前清偿未还的款项,您须一次性还清未偿还的本金,并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95595进行办理,同时您需缴纳剩余未结转本金的2%-5%(视持卡人资质及提前还款期数等因素进行上下浮动,具体费率以申请时为准)作为提前还款手续费。
三、办理渠道
目前支持的渠道包括阳光惠生活APP和信用卡地带(手机版),您可通过首页分期服务进入消费总额分期办理页面。办理时间为账单日次日至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每日0:00-00:30期间无法办理)。
四、开通时间
2021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
更多条款请您阅读《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协议》。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95咨询。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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