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0-08-20
尊敬的天津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天津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2]60号)及《天津银行信用卡章程》的相关要求,现进一步明确我行个人信用卡资金用途如下:
我行个人信用卡透支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投资、理财、股票、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
如您持有我行信用卡开展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冻结等管控措施。为保证用卡正常,请您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以便配合我行核实。
与此同时,我行信用卡持卡人正常消费交易不受影响,可正常享受我行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和优惠活动。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天津银行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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