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银行信用卡新增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提前取消违约金的公告
2020-06-24
尊敬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我行自2020年9月26日起新增“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提前取消违约金”收费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服务名称 | 收费标准 | 项目功能 | 适用客户 | 备注 |
|---|---|---|---|---|
| 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提前取消违约金(每笔) | 按剩余本金金额的3%收取。 | 指持卡人对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办理提前取消而向银行缴纳的违约金 | 贷记卡客户 | 全行性优惠: 弹性还款业务免收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提前取消违约金。 优惠期限:产品有效期内 |
届时,原相关协议中关于提前取消或提前终止分期的收费条款将同步取消,具体涉及:《好享贷业务条款与细则(好享贷自动分期)》、《好享贷业务条款与细则(好享贷自助分期)》、《现金分期业务条款细则》、《“想分就分”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想分就分”自动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弹性分期还款业务条款细则》、《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好商贷业务条款细则》。
您可以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800-9888)反馈对上述内容的意见或建议。
感谢您继续支持交通银行及交通银行信用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能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懈努力。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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