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银行信用卡预借现金限额调整的公告 2020-06-16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您对我行信用卡的使用便利,自2020年6月20日起,通过境内ATM自助设备办理预借现金业务,每卡每日累计金额上限由人民币2000元调整为5000元;通过境内柜面办理预借现金业务、通过非ATM渠道办理现金转账及现金充值业务,每卡每日累计金额上限维持不变。 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05-96669。 特此公告。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上一篇:关于交通银行太平洋锦江之星信用卡与锦江蓝鲸信用卡产品升级公告 下一篇:关于调整信用卡交易短信提醒方式的公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