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自由、账单、现金、自动分期提前还款规则的公告
2018-07-31
尊敬的民生信用卡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民生信用卡的支持与期待。为了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行拟于2018年8月17日起对民生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规则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若您针对已成功办理的自由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或自动分期业务申请分期提前还款,剩余未分摊本金及成功申请提前还款当期的分期手续费将于下一账单日一并计入该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我行将免除该笔分期剩余期数的手续费,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例:客户申请12期账单分期12000元,每期应还本金=12000元/12=1000元,手续费费率=0.67%/期,每期手续费=12000元×0.67%=80.4元。分摊4期后,申请提前还款:客户需于下一账单日后偿还全部剩余本金=1000元×8=8000元,及成功申请提前还款当期的手续费=80.4元。我行将免除该笔分期剩余期数的手续费=80.4元×7=562.8元。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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