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用卡产品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8-05-04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要求,为贯彻落实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即日起我行调整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刷卡消费交易的控制要求,涉及内容如下:
一、调整前: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单笔透支消费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且在房地产类商户发生的一切消费交易禁止办理灵活分期。
二、调整后:同一客户名下所有信用卡(含附属卡)在房地产类商户月透支消费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且在房地产类商户发生的一切消费交易禁止办理灵活分期。
特此公告
天津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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