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领用合约的公告
2018-02-14
尊敬的包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包商银行拟于2018年4月1日对《包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进行调整,将第三条第七款改为“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最低还款额指发卡机构自行确定持卡人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发卡机构确定最低还款金额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的5%,每月分期分摊应付金额、所有费用、利息、超过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其他欠款金额、以及以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总和。最低还款额以账单显示为准。上述规定如有变动,以甲方官方网站最新公告为准。删除了原内容中的“取现交易本金的5%”,即取现交易不再接受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请各位持卡人登陆官网查阅最新版领用合约。
感谢您对包商银行信用卡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使用包商银行信用卡!
特此公告。
包商银行信用卡部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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