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吉林银行信用卡章程》的公告
2017-12-13
尊敬的客户:
为使我行信用卡业务合规稳步发展,充分保障持卡人的权益,我行对《吉林银行信用卡章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七条修订为:持卡人持信用卡,可在中国银联、相关信用卡组织或公司及发卡机构指定的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并可在境内外该信用卡组织或公司及发卡机构指定的自助渠道及取现点提取现金。持卡人在境内外的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特约单位及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等的相关规定。
详情请咨询吉林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吉林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3-96666。
特此公告。
吉林银行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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