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境外用卡的公告 2017-11-09 尊敬的信用卡客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要求,现进一步规范我行个人信用卡境外用卡范围: 我行信用卡资金(包括溢缴款部分)在境外可用于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付,不得用于其他交易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理财、投资型保险、P2P借贷及其他投资性交易)。 对于客户将信用卡资金在境外用于非经常项目下交易支付的情况,我行将根据外汇管理要求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上一篇:关于11月11日民生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暂停交易提醒服务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我行信用卡核心系统例行维护的通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