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鸿利积分计划实施细则
为回馈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的长期支持和信赖,广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特别为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推出 “ 第六期鸿利积分计划 ” (以下简称“本积分计划”或者“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具体规则及条款如下。
特别提醒:客户应认真充分阅读、理解本实施细则,同意银行赠与其交易累计积分或免费提供其他优惠,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变更积分规则、优惠种类及内容或清除积分、终止有关优惠等,而无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发生变更时,银行可通过公告等方式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履行告知义务后变更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条 参加资格
1.除理财通卡、商务卡、公司卡、转账卡、犀利卡之外的广发银行发行的各类有效广发信用卡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2.各类航空联名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南航卡、国航卡、深航卡、山航卡、川航卡等)因其消费金额将累计或折抵为里程/航空积分(如厦航卡消费累计厦航白鹭积分;东航卡消费累计“东方万里行”积分;春秋卡消费累计绿翼积分),故不参加本实施细则,具体折算比例请详见相关信用卡的具体规定;
3.单独累计合作方积分的各联名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携程联名信用卡、铂涛联名信用卡)因其消费累计或折抵为合作方积分,故不参加本实施细则,具体折算比例详见相关信用卡的具体规定;
4.聪明卡、希望卡积分换领专属礼品,暂不参加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积分累计
1.消费累计积分。
(1)使用广发信用卡进行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分、满港币1元获得1分、满1美元可获得6分。
(2)消费赠多倍积分活动按照1美元获得6分计算多倍积分。
2.生日赠送积分。
持卡人生日当月(自然月)刷卡消费专享双倍积分,每卡每月奖励积分最高赠送上限为10万分。
3.积分特殊规则。
(1)特殊卡类及特别活动分别依照该卡类对应的积分规则、特别活动具体规则累计积分;
(2)联名信用卡产品生日当月享有额外1倍奖励积分/里程,每卡每月最高奖励上限具体如下:
卡片名称 | 奖励标准 | 赠送类型 | 积分/里程上限 | 入账时间 |
南航卡 | 额外1倍 | 南航里程 | 4000里程 | 次月月底前 |
携程卡 | 携程积分 | 100000积分 | ||
厦航卡 | 白鹭积分 | 4000白鹭积分 | ||
国航卡 | 凤凰知音里程 | 4000里程 | ||
铂涛卡 | 铂涛旅行积分 | 6000积分 | ||
深航卡 | 凤凰知音里程 | 4000里程 | ||
山航卡 | 凤凰知音里程 | 4000里程 | ||
东航卡 | 东方万里行里程 | 4000里程 | ||
春秋卡 | 绿翼积分 | 15000绿翼积分 | ||
优游通卡 | 广发积分 | 100000积分 | ||
速通卡 | 广发积分 | 100000积分 |
注:生日当月奖励一次,将于次月月底前入账。
(3)银行开展的其他积分奖励活动,具体奖励条件和上限请详见具体活动规定。
4.持卡人理解并清楚,根据银行积分实施规则,以下项目或者交易不予累计积分:
(1)信用卡提现、转账交易、信用卡年费、提现手续费、循环信用利息、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利息、存/贷款利息、积分换领自付金额、瞬时通、违约金以及依据《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约定的其他各项手续费;
(2)凡属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的消费交易,均不参加本实施细则,不予累计积分。
商户类别分类 | 商户类别代码(MCC) |
餐饮、娱乐类 | 5933 |
房地产汽车类 | 1520、5271、5511、5521、5551、5561、5571、5592、5598、5599、7013、9704 |
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慈善类 | 8062、8211、8220、8398 |
民生类 | 4814、4899、4900、5960、6300、8651、9211、9222、9223、9311、9399、9400、9402、9706 |
批发类 | 4458、5013、5021、5039、5044、5045、5046、5047、5051、5065、5072、5074、5111、5122、5131、5137、5139、5172、5192、5193、5198、5398、5998、9705 |
一般类 | 4821、6010、6011、6012、6051、6211、7299、7995、8011、8021、8031、8041、8042、8049、8050、8071、8099、8241、8244、8249、8299、8351、8641、8661、8699、8931 |
其他 | 9708 |
注:本附表所列商户类别代码(MCC)及名称参考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并随之调整。
(3)积分累计以商户或收单行设置的商户类别代码为准;因商户或者收单行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和使用银行卡受理机具或未正确设置的商户类别代码,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计了无效积分,银行有权撤销该部分积分;非因银行原因导致积分漏计、错计等,银行不承担责任。
(4)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批发、汽车销售、博彩业、金融证券类支付、公用事业、医疗机构、政府机构、慈善及非盈利性机构、院校类收费、法律服务、电信费、保险费、纳税、代扣缴费业务及未列入代码的其他个人服务。
(5)其他银行认为不应给予累计积分的情形。
5.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等银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交易的积分累计规则如下:
(1)微信和支付宝等银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交易由不累计积分调整为部分类型累计单倍积分;本款项下的“部分类型”不包含本条第4款所列的情形,将不予累计积分;
(2)持卡人使用微信和支付宝等银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累计积分的交易金额每自然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超出部分将不予累积积分;
6.持卡人清楚并同意,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它原因而产生退还刷卡消费款项时,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撤销相应积分。
7.广发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异型卡/虚拟卡持卡人名下所有消费累计的积分均合并归属于主卡人账户中。附属卡持卡人不能兑换积分礼品,需由主卡持卡人换领礼品。
8.同一持卡人,不同账户下同类型积分可以合并(指定信用卡产品兑换产品除外),并按照最高等级卡片档次换领,通过广发商城合并支付则按照同名下卡片的积分有效期先后顺序扣减积分。
9.积分可通过消费或参与活动累计,积分有效期与所累计积分的卡片有效期一致。
(1)积分到期时,金卡积分7折后转入下一期;普通卡积分清零,重新累积。
例如:张小姐持有银行A(金卡)、 B(普通卡)两张卡:
卡片 | 积分有效期 | 消费累计积分 | 积分折算日期 | 到期积分折算方式 |
A(金卡) | 2016年12月 | 30000分 | 2017年1月1日 | 30000 × 0.7=21000 |
B(普通卡) | 2017年3月 | 5000分 | 2017年4月1日 | 0 |
(2)静止客户、还款不正常的卡片积分清零
如客户名下所有卡片均超过一年未使用,所有卡片的积分将被清零;或者客户名下某张卡片超过4个月未按时还款,则该张卡片积分将被清零。
例如:张小姐持有我行A 、B两张卡,两张卡的最后使用日期为:
卡片 | 最后用卡日期 | 积分 |
A | 2016年2月18日 | 35000分 |
B | 2016年12月19日 | 5000分 |
注:用卡范围包括:消费、提取现金、转账、存款、邮购分期、财智金等
若在 2016年12月19日 - 2017年12月19日期间,张小姐均未使用过 A 、 B两张卡,则 2017年12月底两张卡的积分将被清零,并重新开始累计。
(3)以上积分转期计划暂不适用于星级客户(包含曾经评选为星级的客户)、白金卡、顶级卡客户(白金卡、顶级卡客户是指客户名下至少持有一张有效并激活的白金卡、顶级卡)。
10. 持卡人同意银行赠与其积分,并承诺全面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银行有权在以积分消费、兑换的礼品交付持卡人之前撤销或变更赠与行为情形如下:
(1)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变更积分赠送的各项规则,或作出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持卡人消费额度、积分赠送上限、扣减或清除持卡人积分、冻结或取消持卡人积分使用权利等决定,而无须事先通知持卡人、征得持卡人同意或说明理由。
(2)对于通过银行授权中心特批完成的超出银行规定的每日交易限额的计积分交易,银行有权不予赠送积分。
(3)若银行认为持卡人的交易行为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存款消费等套取积分行为、欺诈等违背诚实信用行为之嫌疑时,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一种或多种处理方案,而无须事先通知持卡人、征得持卡人同意或说明理由。同时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
11.客户清楚并同意:对于被银行冻结账户及已注销账户的持卡人,银行有权取消其积分累计及换领资格。对于因信用卡被停用或限制、缴款不及时导致信用卡无法使用的持卡人,银行有权取消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积分进行消费、兑换礼品等积分资格。对于银行的欠款包含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年费等,客户不得以银行的积分对价要求减少欠款。
第三条 注意事项
1.积分查询
持卡人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发现精彩APP、官方微信等方式获取积分情况,具体如下:
(1)“发现精彩”APP查询:下载“发现精彩”APP,登录后点击 “我的→积分”;
(2)网上银行查询:登录网上银行,点击“信用卡→积分管理→积分查询”;
(3)官方微信查询:关注广发信用卡微信号,点击“我的卡片→积分•交易明细”;
(4)电邮账单查看:每月发送的电邮账单,显示积分总额以及本月的积分变动情况。
2.积分兑换方式
(1)PC广发商城:广发网站→信用卡→广发商城→积分兑换→登录→选择产品→进行积分支付。
(2)手机广发商城:广发手机银行→广发商城→登录→进入积分商城→选择产品→进行积分支付。
(3)自动语音服务:拨打 95508→身份验证→选择4“积分、更多业务及投诉” →选择1“积分业务”→选择3“积分兑换”。
注:为保证持卡人的权益,送货地址一律为持卡人的通讯地址,如需另行指定送货地址,请登录网上商城进行兑换。
(4)积分购物:到指定合作商户,在POS机上刷积分,直接兑换指定商品或按一定比例折抵全部消费金额,积分抵消费时若积分不足则交易失败。积分抵消费所兑换的商品和服务不提供发票。具体合作商户以银行官网为准。
3. 持卡人理解并同意,积分为银行对持卡人消费的赠与,在兑换并取得相关兑换礼品前并不构成持卡人的资产,不可以任何形式转让予其它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银行均不产生效力;同时持卡人不得要求银行将积分用作其它非本实施细则的给付。
4.使用积分申请须在积分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
5.申请一经银行接受即不可撤销或变更,广发信用卡的积分及换购额将在相应账户作即时扣减。积分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已兑换当时最新的活动公告为准。
6.持卡人生日当月通过广发商城使用积分将享受金普卡兑换积分的8.8折优惠(礼券除外,自付积分+自付金额不享受该优惠),每人限换1件。白金卡、顶级卡、五星客户专享折扣优惠分值兑换时,以最低折扣优惠为准,与其他优惠不能共享。
第四条 兑换礼品注意事项
1.为保证礼品的正确配送及保护持卡人的权益,持卡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签收,并建议签收礼品时当场开箱验货,确认无误后签收。由持卡人本人签收或在持卡人同意下由他人代为签收,发生的遗失、错误配送等问题应由持卡人与合作商户自行妥善解决,银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所有换领礼品恕不可退还、退款、退分或兑换现金。
3. 同一积分档次的不同礼品,以先领先得为准。如某类礼品换完,银行可提供价值相当的其它礼品供持卡人选择。礼品信息随时更新,具体以兑换当时最新公告或者目录为准。
4.礼品图片、尺寸、材质、简介等内容仅供参考,礼品以实物为准。
5.所有礼品均是免费配送至持卡人。
6.礼品颜色不受理预定,礼品款式多样,随机发送。
7.礼券参照礼券细则使用,并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8.礼品送达时间约1个月,如因地区偏远、交通限制、节假日等影响将顺延10个工作日。如持卡人换领礼品3个月内无异议,则视为礼品已签收。
9.礼品属赠礼,不提供发票。
10. 积分不可用于抵扣运费
第五条其他
1.本实施细则所提供的礼品及或服务,由合作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合作商负责;银行并非该产品的销售商或广告商,银行与合作商之间亦无合伙、代理、经销或提供任何形式保证的关系。如持卡人对本计划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任何争议或使用该产品对自身造成伤害的,均由合作商负责,与银行无关。
2.产品供货商负责安排有问题礼品的更换、保修、维修等,银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本实施细则由银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银行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随时变更、暂停、修改及终止本实施细则的权利,银行将提前公告或通知(银行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公告、银行网站公告、官方微信公告、手机银行公告、网上银行公告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变更事项。客户确认已全部阅读并理解、接受本实施细则及在银行网站上公布的所有内容,包括在银行合理提请下已注意其中免除或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未明了之处也已向银行要求解释并已得到满意答复。
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章程》、《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个人卡)》、《广发信用卡用卡安全须知》、《广发银行广发商城业务细则》及免责声明、信用卡服务指南、银联卡组织相关规定及金融惯例办理。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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