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类商户交易限额管理的公告 2017-09-27 尊敬的平安信用卡客户: 为了保障您信用卡资金安全,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满足监管要求,我行近期对部分商户类型的交易进行风险管控,具体如下: 我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单月(自然月)人民币交易金额不可超过3万元,全年(自然年)累计不可超过10万元。(注:境外不可进行房地产类交易)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一篇:关于8面来Phone活动变更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高达20%境外消费返现+10天免费WIFI等你拿”活动细则调整的公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