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定价调整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了进一步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多样化的信用卡分期服务,自2017年6月30日起,我行将对信用卡分期业务的服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费率详情如下:
分期业务名称 |
期数 |
费率 |
灵活分期/账单分期 |
3期 |
0.80%/期 |
6期 |
0.7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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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期 |
0.7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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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期 |
0.7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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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期 |
0.7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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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期 |
0.7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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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期 |
1期 |
1.50%/期 |
3期 |
0.8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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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期 |
0.8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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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期 |
0.8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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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期 |
0.8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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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期 |
0.8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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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期 |
0.8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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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享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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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 |
1.5%(一次性收取) |
3期 |
2.10%(一次性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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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期 |
3.90%(一次性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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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期 |
5.85%(一次性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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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期 |
7.80%(一次性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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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期 |
12.60%(一次性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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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期 |
16.80%(一次性收取) |
注:
1.实际费率以分期交易完成时与持卡人确认的费率为准。
2.现金分期业务调整范围不包括商赢系列产品、青春派白金卡和金领信用卡。
3.趣享分期为一次性收取手续费的分期业务,客户可对当期出账前后的消费办理分期,分期手续费随第一期分摊本金一次性偿还。
4.按期等额偿还本金及手续费的分期手续费总额计算方式为:分期本金×费率×期数。一次性收取手续费的分期手续费总额计算方式为:分期本金×费率。
5.新的手续费率政策将于2017年6月30日起正式生效,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成功办理的灵活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业务将不受影响,继续按照现行费率标准收取手续费。
持卡人如有疑问,请拔打24小时客服热线:95352。特此公告
包商银行信用卡部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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