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行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7-05-22
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从2017年5月23日起,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业务编码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收费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S0201005 | 分期付款 | 通过电子渠道、商户,为客户提供将资金透支交易转换为分期付款方式偿还的服务。 | 所有信用卡客户 | 交易分期:在分期期数内按月收取,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6%。如撤销收取20元撤销手续费。 | 客户根据资质享受手续费率优惠。 | |
账单分期:在分期期数内按月收取,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6%。如撤销收取20元撤销手续费。 | 客户根据资质享受手续费率优惠。 | |||||
商户分期:根据开办分期业务的商户适用的手续费率标准为准(详见邮储银行网站信用卡频道,或咨询信用卡客服)。商户分期不收取撤销费用。 | 客户根据资质享受手续费率优惠。 | |||||
自动分期(鸿运版)自动分期手续费基准费率0.57%,自动分期(成长版)自动分期手续费基准费率0.54%,自动分期不可撤销。 |
注:上述收费项目自2017年5月23日对外公示后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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