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礼赏世界积分计划条款及细则” 更新通知
2017-02-01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对花旗银行信用卡-“花旗礼赏世界积分计划条款及细则”项下“花旗礼享卡积分极速累积计划”第3条的多倍积分回馈计划内容进行更新,此更新自 2017年3月15日生效。更新后的内容如下:
“各奖励计划按客户帐单年度计算,每年可获赠的多倍积分回馈上限如下:
*如果当年最后一个月的帐单周期跨越2个年份(例:2015年12月帐单周期为2015年12月11日-2016年1月10日),那么在该帐单周期内所有交易所得的多倍积分都将累积在上年多倍积分中,其中帐单日当日消费仍计在当期帐单。
奖励计划 | 多倍积分回馈上限* |
餐饮类优享 | 500,000 |
百货服饰类专享 | 500,000 |
生日当月餐饮类特别礼享 | 100,000 |
生日当月百货服饰类特别礼享 | 100,000 |
精选合作品牌专享 | 500,000 |
*注:多倍积分回馈上限不包含原始消费获得的1倍积分,仅含额外N-1倍的奖励积分。若客户在账单年度内的多倍积分超出上表列明的上限时,则奖励积分=本次原始消费积分+(多倍积分回馈上限-之前已获取的多倍积分),若计算出的奖励积分为负数,客户仅获取原始消费积分,不再享有奖励积分。
如您对上述调整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需要了解更多详情,请拨打花旗24小时服务热线400-821-1880或800-830-1880(限中国大陆固定电话拨打),境外请拨打(+86)-(21)-3896-9500(花旗信用卡客户),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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