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信用卡领用合约及人民币信用卡自动购汇还款业务条款修改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我行针对《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领用合约》”)及《人民币信用卡自动购汇还款业务》的内容进行如下修改(具体的修改内容请见下划线标注部分)。
《领用合约》第五章修改为
1.1免息还款期待遇。如您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了当期对账单项下的全部本期应还款额即可就非预借现金交易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否则,本行将就您信用卡项下的所有不符合免息还款条件的非预借现金交易欠款(包括当期对账单项下的交易欠款及账单日之后的所有新签交易欠款)自有关交易的记账日起按本合约第五.3款规定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收透支利息,直至您偿还未还债务之日止。
1.2 最低还款额待遇。每期最低还款额为当期对账单上显示的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就美元和/或人民币分别进行计算。最低还款额包括上一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累计的未还非预借现金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预借现金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超限部分金额、相关利息费用以及分期付款每月应摊还额的总和。若您选择按最低还款额还款的,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需按照本合约上述第五.1.1款支付透支利息。若您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全额偿还最低还款额,将构成逾期。逾期将影响您的信用记录且本行将向您收取违约金。
《人民币信用卡自动购汇还款业务》第6条修改为
6. 购汇还款时,花旗银行将按照扣款当日营业终了时公布的美元卖出价,将美元自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按照本业务说明第3条和第4条进行还款。购汇金额不得高于当期美元账单金额。
修改后的《领用合约》和《人民币信用卡自动购汇还款业务》全文将在我行网站(www.citibank.com.cn)上公示,请您登陆我行网站参阅。若您对以上调整有任何疑问,请致电花旗信用卡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21-1880,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特此公告。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