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用卡业务收费标准
2016-11-15
2017年信用卡业务收费标准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优惠政策 |
M-2.1 | 年费 | 持卡人用卡年费 | 基本卡金卡:主卡100元、附属卡50元 基本卡普卡:主卡60元、附属卡30元 采购卡和臻信卡:额度10—50万元(含):1000元 额度50—100万元(含):2000元 | 基本卡种消费满6笔免收或减免年费,公务卡、尊享白金卡、VISA金卡、汽车分期卡、装修分期卡、车位分期卡免收年费 |
M-2.2 | 挂失手续费 | 信用卡遗失后,通过本行电子渠道或网点办理卡片挂失 | 每卡每次40元 | 公务卡免收 |
M-2.3 | 透支利息 | 使用透支额度 | 按透支额的日利率万分之三点五计收(以365天计,折合年化利率12.775%) 透支利息未按时归还,则按月计收复利 | 非现金交易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内偿还全部款项,享受免息 |
M-2.4 | 违约金 | 持卡人未按约定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 | 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5元,最高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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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5 | 提取现金费用(含ATM) | 为持卡人提供透支取现服务 | 按透支金额的1%收取,跨行业务另加2元,最低3元,最高50元。汽车分期卡溢缴款跨行取现每笔2元 | 公务卡免收,本行异地取现不另收费用;采购卡溢缴款跨行取现免费 |
M-2.6 | 转账手续费 | 透支或溢缴款转账 | 按转账金额(含溢缴款)的5‰收取,跨行业务另加2元,最低3元,最高50元 | 公务卡免收,本行异地转账不另收费用;采购卡溢缴款跨行转账不加收费用 |
M-2.7 | 境外ATM取款手续费 | 持卡人在境外ATM终端透支取现 | 按预借金额的1%收取,最低10元,最高100元 | 公务卡免收 |
M-2.8 | 调阅消费清单 | 调阅消费签购单 | 国内消费清单每笔25元,国际消费清单每笔100元 | 公务卡免收,查实非本人消费免收 |
M-2.9 | 加急信函费 | 信函特快专递 | 20元/卡/次 | 公务卡免收 |
M-2.10* | 分期手续费 | 持卡人办理分期付款业务 | 账单分期按每期0.7%-0.8%收取,现金分期按每期0.72%-0.85%收取,灵活分期按每期0.6%一次性收取手续费。以上分期手续费折合年化利率为7.2%-10.2% 大额分期卡的手续费以具体分期协议为准 |
注:
(1)其中基本卡包括杭州金卡、杭州普卡、上海旅游卡、休闲卡、公务卡、白金卡、VISA卡等;
大额分期卡包含汽车分期卡、装修分期卡、车位分期卡、大额现金分期卡等;
高额卡包括臻信卡、采购卡等。
(2)透支利息收费标准从2017年1月4日(以银行记账日为准)起执行。
本表自2017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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