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行信用卡业务收费项目的调整公告
2016-09-30
尊敬的客户:
为给您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我行近期将为您提供信用卡现金分期服务,现就产品价格公示如下:
业务编码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收费标准 | 优惠政策 |
S0201005 | 分期付款 | 通过电子渠道、商户,为客户提供将资金透支交易转换为分期付款方式偿还的服务。 | 所有信用卡客户 | 现金分期:在分期期数内按月收取,3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9%;6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75%;12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75%;18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75%;24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75%。 | 客户根据资质享受手续费率优惠。 |
注:上述收费项目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后,按公示收费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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