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行信用卡灵活分期费率的公告
2016-02-25
尊敬的客户:
自2016年6月15日起,我行对信用卡灵活分期费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期数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36期 |
调整前月费率 |
0 |
0.18% |
0.3% |
0.3% |
0.325% |
0.325% |
0.3% |
调整后月费率 |
0.6% |
0.6% |
0.6% |
0.6% |
0.6% |
0.6% |
0.6% |
调整后不影响之前已申请的分期业务,已申请分期手续费仍按原费率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67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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