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融湘江银行调整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服务价格标准的公示
2016-02-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要求以及我行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对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服务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经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报备,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公 示 期:2016年2月29日—2016年5月29日
在此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731-96599
衷心感谢您对华融湘江银行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华融湘江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服务价格标准》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9日
附件:
华融湘江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服务价格标准
项目 |
价格标准 |
服务内容 |
服务对象 |
生效日期 |
信用卡消费分期(每期手续费率) |
分3期:0.80% |
为信用卡客户提供消费分期偿还服务 |
个人客户 |
2016.5.30 |
分6期:0.70% |
个人客户 |
2016.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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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12期:0.70% |
个人客户 |
2016.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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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18期:0.75% |
个人客户 |
2016.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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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24期:0.75% |
个人客户 |
2016.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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