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提出了严格的规范。涉及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其中对银行理财的影响最大,意见稿将银行理财与其它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类产品完全划等号。那么资管新规来袭,对银行理财有何影响呢?
1、打破刚性兑付
本次意见稿最重磅的一项便是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这里指的是银行非保本理财。过去的模式是,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低于预期收益率的时候,银行拿自己过去的利润去补贴,客户仍然拿到预期的收益率,实际收益率高于预期收益率的时候,高出的部分算作银行的管理费或利润计入账中。总之,不会让客户亏损,而且总体来看银行还是赚的。
但是意见稿实施之后,这种情况不允许发生,理财产品将实行净值化管理,实际收益是多少就是多少,客户有可能拿到比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会拿到比较低的收益,甚至有可能去亏损,银行不会再为客户去背锅或垫资,类似开放式基金的管理模式。
银行理财的很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都比较低,其中包括很多中老年用户,打破刚性兑付之后或将挤走部分银行的老客户,资金有可能会流向存款、保本理财或货币基金领域。
2、银行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银行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并且规定以后有两种理财产品将不能再发行了。
一种是滚动发行的理财产品。
之前有些银行会发行月度、季度、年度理财产品,产品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年度开放一次,可以申请赎回或购买,比如光大银行的双月盈、季季盈、九久盈、年年盈就是这样的产品。这类产品有很大的期限错配及资金池嫌疑,以后将停止发售。
二是90天以内的短期封闭式理财。
其实这部分产品的发行量非常大,数据显示,10月份3个月以内理财产品发行量有3851款,占比为36.65%,在各期限中占比最大。但是银行发行短期理财也有很大的建立资金池的嫌疑,银行以较低的资本把这些资金吸收进来,然后集中在一起投资到长期资产当中,从而赚取高额收益。以后大家将无法在银行买到3个月以内封闭式的理财产品。
意见稿给了金融机构两年多的调整过渡期,2019年6月30日起,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者续期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监管的目的在于防范金融风险,但是在有些投资者看来,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可能会断了自己的“财路”。
银行理财近年来一直在走净值化转型路线,但进展一直都不顺利,目前净值型理财的发行比例还不到十分之一。银行和投资者均不是很认可这种产品,一方面银行定期公布净值及随时应对客户的赎回需求要花费很高的成本,另一方面老百姓习惯了获取固定的收益,不愿意自担风险。
总而言之,资产新规的实施,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对投资者而言,均意味着银行理财市场即将发生一场重大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