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海口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网为您带来的整理资讯。
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正常还贷:
借款合同原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提前还贷(仅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贷款人同意提前还贷证明材料。
二、租赁自住住房: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2.租房发票;
3.家庭收入证明。
三、离休、退休:
所在地人事劳动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的《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境定居:移民签证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六、 省政府和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情形符合规定用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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