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贵港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卡宝宝小编将通过本文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提取条件
房屋类:
1、因购买本市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
2、因购买本市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3、因购买本市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
4、因大修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因建造、翻建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因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8、因偿还本市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9、因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房屋类:
1、因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2、因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提取住房公积金;
3、因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提取住房公积金;
4、因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5、因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6、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7、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8、因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材料
三、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