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办抵押担保贷款,这时需要交纳一定的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网友来信:
我买房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了抵押担保贷款,中心说:只交1500元的评估费。我在某银行办的贷款,一共交了385元,85元是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其中一张5元的发票,一张房屋登记收费,300元是一个咨询公司的发票。
请问:
1.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钱是该银行出还是该贷款人出?为什么80元的发票写的是银行名字?
2.300元到底是什么费用?为什么中心没听说过,为什么该银行有的分行不收300元钱?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卡宝宝小编现对网友问题答复如下:
1、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主要有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简称担保中心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如果您选择了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那么涉及的费用就是评估费。
2、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及依据如下:a.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b.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3、对于您在银行办理贷款所缴纳的费用,由于并非是公积金中心收取的,因此具体的收费依据、名目等内容,请具体咨询相应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