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出台《乌兰察布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该市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发展“助保金贷款”业务,力争两年内完成全市11个旗县市区“助保金贷款”工作全覆盖,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先进地区开展“助保金贷款”工作的经验做法,乌兰察布市出台《乌兰察布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助保金贷款”业务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规程和方式、保障措施。方案的出台,对乌兰察布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助保金贷款”工作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指导规划及目标;全面规范了风险池的建立、贷款企业的选择、“助保金贷款”工作的管理和方式、合作银行的选择等整个工作流程,使“助保金贷款”业务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成立了乌兰察布市推进“助保金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助保金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的分工。
据了解,《实施方案》是乌兰察布市深入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推进“助保金贷款”业务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具有乌兰察布市特色的融资服务体系,加大融资力度,推进新形势下的融资贷款业务,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高我市融资服务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发展“助保金贷款”业务,力争两年内完成全市11个旗县市区“助保金贷款”工作全覆盖。2015年,重点做好化德县、集宁区、丰镇市、卓资县、察右前旗、商都县6个旗县市区的“助保金贷款”业务,乌兰察布市政府首批投入2000万元,力争入池资金6000万元,授信额度6亿元以上。积极争取自治区关于“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的奖励资金,壮大助保金风险保证金池,力争到2017年,风险池规模达到9000万元以上。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银行的授信额度,力争达到1:10左右。继续寻求与其他各大银行的合作,确保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同时,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成立乌兰察布市中小企业协会,推荐实力强、有威望、能干事的企业负责人担任会长,充分发挥企业协会的自律、协调能力,协助助保贷业务的顺利开展,为中小微企业带来更大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