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等。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快过年了,高淳区东坝镇和睦涧村不少村民已陆续返乡。一回来他们就听到一个好消息,该村443户村民流转给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的2146亩承包地,竟然被当做抵押物,质押给高淳农商银行,贷到了300万元贷款。这是我市第一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贷款。合作社将用这笔钱扩大生产,农民年底的分红也将“水涨船高”。
“太让人高兴了,以前农民的地和房都不能拿来抵押去银行贷款。”和睦涧村支部书记魏统田说,这443户村民和其他农户一样,大多常年在外打工,家里的地荒着,老人、孩子也顾不上。东坝镇和村里这两年抓住南京土地综合整治契机,不断说服村民把土地流转给大户,搞规模种植经营,让地“生钱”。去年443户村民把2146亩承包地,流转给东坝种植销售有机大米已小有名气的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市区镇村联手帮合作社连片整治这些地,以实现规模种植,增加村民土地经营收益。此前把地流转给合作社的村民,年底分红最高已拿到过上万元,少的也有两三千元。但规模种植前期投入大,种2146亩有机水稻光买有机稻种、有机肥就要几百万元。去哪儿筹这些钱?合作社为此跑断腿、敲破门,没找到筹钱门路。
“如果还像过去一样在民间借贷,利息高不说,风险也大。”村民们透露,他们那儿民间借贷的“规矩”是,年利率15%,这还是运作规范的,但风险仍很大,村民大多不同意。而高淳农商银行贷给合作社的300万元,年利率不到9%。
“其实,这笔贷款的发放也不是偶然。”高淳农商银行东坝支行行长孔国平说,这两年南京一直在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和创新,特别是高淳成为南京首个扩大“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试点区后,让他们有机会成功探索和发放南京首笔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也为南京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质押贷款运作积累了经验。
孔国平介绍,443户村民流转给合作社的承包地流转期限是13年,流转交易也通过了区农村产权交易所鉴证、确认和备案,合作社拿到的土地经营权是合法稳定的,一系列规范运作不仅保障了银行权益,更保障了合作社和村民的土地收益权。
“今年南京会继续推进扩大‘三农’抵质押物范围试点。”市金融办农村金融发展处处长姜晓东说,农民贷款难一直是农业农村发展瓶颈,过去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不能被银行认定为有效抵质押物,他们也很难找到有资质的贷款担保人,一些发展好的大户想扩大种植面积、上马农产品加工项目等,常常因缺钱作罢。扩大“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后,农民从土地上获得更多财产收益的目标才能实现。
春节一过,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就能用这300万贷款,提前订购有机稻种、有机肥、物理防虫设备等,当初答应村民要种有机大米卖好价钱,年底多分红的承诺一定能实现。
延伸阅读:质押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4、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质物权属证明;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