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属于借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40%。那么,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和期限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
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商转公贷款,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商转公贷款,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
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商转公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转贷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2、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借款人中除主借款人之外的其他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可合并计算。
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
3、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借款人中除主借款人之外的其他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可合并计算。
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
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①申请商转公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8万元。②申请商转公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且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8万元。③高层次人才、转业或退伍军人等符合条件的照顾对象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且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5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④现役军人配偶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50万元。
4、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商转公贷款属于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自住住房套型面积不超过90m2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购买自住住房套型面积超过90m2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70%。
商转公贷款属于借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40%。
5、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