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安徽省为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取消住房限购 鼓励银行增加房贷额度,奖励农民“退耕还林”,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为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停止住房限购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购房:住房限购政策将终止
《意见》明确,安徽将取消各类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性管制措施。停止住房限购政策,居民购买住房无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并将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凡不在涉企收费清单之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一律停止执行。
公积金贷款:部分城市将放宽贷款条件
《意见》指出,对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的城市,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提高服务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缩短审批周期,切实落实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同时,支持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商业银行根据有关要求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落实国家财税支持政策。
奖励:农民“退耕还林”将给予购房奖励
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意见》明确当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