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是信用社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辽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与流程分别是怎样的?卡宝宝小编来告诉您。
贷款分类: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一年至三年(含)的贷款。
适用对象: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主要功能: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经常占用性或临时资金需求。
产品特点: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用途限于法人或组织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多采用受托方式支付贷款。
办贷条件:
1、企业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稳定的收入还款来源,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企业主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4、一般大多数的信用社要求借款人(企业主)已婚,有稳定的正常的家庭;
5、贷款的用途合法;
6、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企业主一般是当地信用社辖区内长住居民,甚至户口也要在辖区内;
7、能提供信用社方面要求提供的必要担保手续。
办贷流程:
借款人申请->信用社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估->审批/咨询->合同签订->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