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上了它的利息,它看上的却是你的本金!”曾几何时,上市公司作为信托公司放贷的优质标的,如今也沦落为“危险的借贷者”。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在最近一个月内,接连出现了3起上市公司与信托公司的纠纷。其中,*ST景谷拖欠西藏信托贷款9000万元3年多,贷款陷入展期再展期的偿还难题,西藏信托不得不提出放弃近3000万元的利息,只要回本金。令人惊讶的是,*ST景谷居然立即归还了本金。
业内人士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上市公司也逐渐分出优劣,信托公司在发放贷款时应仔细甄别,尤其对待产能过剩行业的上市公司,需要及时跟踪,采取预警措施,方能防范信托计划违约风险。
对手难缠:
西藏信托忍痛弃利息
8月20日,*ST景谷披露,公司与西藏信托达成债务减免协议,公司偿还拖欠已久的西藏信托的贷款本金9000万元。因此,*ST景谷得以将此前累计计提的2960万元借款利息冲回,计入营业外收入。
这意味着,*ST景谷无偿占用了西藏信托9000万元3年,西藏信托使出浑身解数与之达成协议,勉强保住了本金,代价却是损失了近3000万元的利息。
据了解,2013年6月14日,西藏信托设立“西藏信托—景谷2期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上市公司*ST景谷发放贷款,贷款金额1.4亿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11%,并以江城县、宁洱县以及景谷县合计12.31万亩林木地资产作为抵押。
然而,到了2014年6月14日,上述贷款*ST景谷仅偿还了4000万元,剩余1亿元未偿还,与西藏信托商量之后,贷款展期至同年12月30日。
眼看到了约定期限,*ST景谷还是未能偿还贷款本金余额1亿元及利息,于是继续将贷款展期至2015年12月31日,贷款利率14%。
寒来暑往,又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2015年12月31日,*ST景谷并未还清西藏信托贷款,期间只还了1000万元。
今年3月26日,*ST景谷董事会表示,把2015年12月31日到期拖欠西藏信托的9000万元贷款,再次展期至2016年12月31日。
而作为借款方的西藏信托显然着急了,情急之下,“只要*ST景谷能够保证偿还本金,我愿意豁免你3年的贷款利息。”成为西藏信托的选择。
在此等条件下,8月20日,*ST景谷表示,与西藏信托达成了减免债务的协议,假如*ST景谷能在15个工作日内向西藏信托偿还全部贷款本金9000万元,西藏信托就豁免其应付未付的贷款利息及违约金合计2960万元。
*ST景谷宣称,已经在8月19日还清了西藏信托9000万元贷款,协议履行后,此前计提的借款利息2960万元将全部冲回,转为营业外收入。
显然,*ST景谷无偿占用了西藏信托9000万元资金3年,最后还获得一笔转回的“意外之财”,而西藏信托无疑是输家,蒙受了3年的利息损失近3000万元。
一位信托公司研究员表示,“虽然双方达成的是减免债务的协议,但*ST景谷的这种行为也有逃废债务的嫌疑,对上市公司本身的声誉和诚信是一个打击,存续的金融机构恐怕很难愿意再与其合作。”
前路漫漫:
平安信托追讨3.24亿
无独有偶,西藏信托陷入与上市公司漫长追款困境的案例并非个例。日前,因相关上市公司贷款逾期不归还,平安信托不得不走诉讼渠道要回贷款和利息。
8月12日,*ST云维公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平安信托与*ST云维及其实际控制人云南煤化、其控股股东云维集团、其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涉及资金达到3.24亿元。
回溯案情,2015年1月9日,平安信托与*ST云维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由平安信托向*ST云维发放信托贷款人民币3亿元,用于补充*ST云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到期后,*ST云维无力还款,双方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将贷款展期6个月,贷款期限至今年7月11日止,展期期间贷款利率为12%。
平安信托表示,自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至今,*ST云维未支付合同项下贷款的2016年利息。
因此,平安信托认为,该笔贷款无法实现按期收回,根据合同约定,已相继在6月、7月和8月向*ST云维、云南煤化和云维集团等送达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但直至起诉日,*ST云维仍未还款。
平安信托称,鉴于*ST云维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不断陷入诉讼危机,已明显违约,无法正常收回贷款本息,于是决定通过诉讼清收债权。
平安信托向记者表示,“此案为平安信托履行受托人职责进行的普通诉讼。”
节节退让:
光大兴陇信托终胜诉
此前,光大兴陇信托也陷入与上市公司追款的漫长诉讼中。
8月10日,*ST皇台披露,2013年11月,*ST皇台向光大兴陇信托借款3034万元,用于公司包装物和原料采购,借款期限为2013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1日,该笔借款最终使双方陷入纠纷。
6月10日,光大兴陇信托将*ST皇台起诉至兰州市中级法院,请求判令*ST皇台向光大兴陇信托支付借款3034万元及利息500.7万元,或许期间双方有所协调,起诉时,光大兴陇信托将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又变更为合计1723万元。8月9日,法院判决光大兴陇信托胜诉。
在信托公司与上市公司陷入债务纠纷后,平安信托与光大兴陇信托均采取了通过诉讼手段追回贷款和利息的做法,而西藏信托则选择了放弃利息保全本金做法。
有投资者表示,既然西藏信托此前曾采取强制执行公证措施,且有合计12.31万亩林木地资产做抵押,为了挽回损失为何不到人民法院起诉呢?
记者就此事询问西藏信托,西藏信托表示不方便置评。
一位接近西藏信托的人士表示,西藏信托最终选择宁可不要利息也要把本金拿回来的做法实属无奈,因为对走诉讼渠道拿回本金和利息的做法预期并不乐观,且时间漫长。
上述人士所言非虚,同样作为*ST景谷放款方的农业银行景谷支行,也因*ST景谷未能及时归还借款9800万元及利息,早在2014年8月就提起诉讼,云南普洱中级法院判决*ST景谷赔偿本金利息及相应律师费用。
然而,判决生效过去2年,*ST景谷仍然未能归还农业银行景谷支行相应欠款和利息。今年6月13日,*ST景谷表示,农业银行景谷支行由于未追回相应欠款和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拍卖*ST景谷相应山林,而拍卖价格和最终能否拍卖成功尚未确定。
实际上,从事林业的*ST景谷近年来经营陷入困境,截至今年6月30日,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14亿元,净资产-7074万元,货币资金1067万元,逾期借款1.11亿元,逾期利息8104万元。
“信托公司通过诉讼渠道追讨贷款,过程会比较漫长,费时费力,且能否最终兑付本金和利息,还要取决于判决结果以及抵押物是否充足等因素。”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称。
袁吉伟还表示,这也说明经济下行压力之下,上市公司优劣之分越来越明显,尤其是上述ST公司,经营业绩已显著恶化。因此,信托公司贷款给上市公司时,也需仔细甄别公司基本面。
“至少现阶段不能再贷款给煤炭等产能过剩的小规模公司。即使是贷款给上市公司,之后,信托机构也应该及时关注其季报和研究报告等,及时采取预警措施,不能因为借款方是上市公司身份而放松警惕。”袁吉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