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上看,房地产典当和房地产抵押都是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融资行为。但实际上两者在法律关系和操作上有明显的区别。
房地产典当,指的是房地产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承典的行为。
首先两者在房屋的处理上不同。
房屋典当属于质押贷款,房产典当期间是要封存起来并置于典当行的监管之下,典当人不能再使用已出典的房屋。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屋在抵押期间内,不需要房屋产权人交出房屋,而是限制其产权转移,房屋仍归原产权人使用。
第二是融资期限不同。
房屋进行典当时,典当行不是全额付款,而是针对房屋价值按不同比例放款,利于典当期内赎回出典房屋,一般回赎期是三个月至半年,是一种快速的短期的融资行为。银行的抵押贷款是按照抵押物的实际价值借贷,贷款一般期限较长,短则几年,长则几十年。
第三是评估方式不同。
房屋典当不考虑典当人的还款能力,房屋在典当行办理质押贷款的前提是出典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而且要封存,只是单纯地考查房产的价值。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前期评估是比较复杂的,不仅要保证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还要考查抵押人是否有还款能力。
正因为房屋典当和房屋抵押从本质上来说是不同的,所以房屋典当也并不是适合所有人。和其他典当种类一样,房屋典当主要针对的仍然是融资周期较短,对资金需求较为迫切的人。韩怡认为,房地产典当较为适合三个月以内可以归还贷款的顾客,如果典当周期长于半年的话,考虑到典当相对较高的利息,顾客应该考虑选择换一种融资渠道。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房产抵押中进行房产价值评估时通常会引入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并出具评估报告。而房产典当中,典当行并不会引入第三方,而是自行进行房产价值评估,房产的贷款金额更类似于典当人和典当行双方的协商。在了解了这些细节以后,才能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