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抵押贷款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
借贷双方进行洽谈,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贷款所需资料。
2、审核审批
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资料,了解借款人的征信情况,查看汽车的车辆权证,对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如条件符合,贷款机构对通过借款人的申请。
3、签订合同
审核通过以后,贷款机构对汽车进行评估,评估价格出来以后,与借款人进行洽谈并签订借贷合同。
4、办理手续,银行发放贷款
接待合同签订完毕以后,借款人办理汽车抵押手续,购买保险,同时上交手续费。一切手续办理完毕,通知银行,银行发放贷款。
二手车抵押贷款步骤:
1、购车人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网点为用户推荐已与银行签订《二手汽车消费贷 款合作协议书》的特约经销商。
2、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二手汽车,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明确车型、数量、颜色等。
3、到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到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必需的资料有:个人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购车协议、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银行审核用户资信,银行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购车借款人,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二手汽车消费借款合同》。二手汽车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60%—80%(各贷款银行有所不同),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五年(各贷款银行有所不同,以北京市为例,二手车贷款必须首付50%,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5、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若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合同。担保方式及相应手续:
(1)用户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保证人与银行签 订保证合同,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履约保证或由银行提供保函。
(2)用户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应与银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以房屋作抵押的,须经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后,由银行会同抵押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抵押登记,在取得权证后合同生效。以质押方式担保的,质押合同以权利凭证移交给银行后合同生效。
(3)以上手续完成后,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贷款通知书。
(4)以所购二手汽车作抵押的,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贷款通知书,并在所购 二手汽车上牌后由银行统一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
6、银行发放贷款,用户办理车辆保险、提车。特约经销商在收到贷款通知书15日内,,将客户购车发票、缴费单据及行驶证(复印件)等移交银行。银行在客户办理财产保险手续后发放贷款。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自燃险等。各类保险期限均不得短于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