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的市民越来越多,但不时有人被“预付款”“车补”等概念搞得头晕。近日,吴中区消保委就接到两起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
买不成车还亏1000多元
市民周先生日前看中一款车,付了预付款5万元。4S店当时口头承诺,如贷款办不下来,预付款全额退还。可第二天他接到4S店的通知,说是由于他本人的原因,贷款没法办,周先生便向4S店索要预付款。此时,4S店称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每天按车价总额的千分之三扣除6000余元的违约金,并一口否认“办不下贷款就全额退款”的说法。结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周先生找到消保委帮讨说法。
吴中区消保委向法院寻求帮助,法官调查后认为4S店的做法有失公平,赔款计算方法理应根据民事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扣除。最终,4S店退还周先生5万元的购车预付款;因自身原因违约,周先生付给4S店1355元损失费。
3000元补贴差点“飞”了
市民陈先生在某车行买了一辆轿车,后来得知国家有关于节能汽车补贴的政策,便向车行索要3000元节能补贴费。可车行工作人员表示,节能补贴已经包含在购车款中,不再额外支付。陈先生通过查看有关财务记录发现,购车款中并没有节能补贴。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陈先生投诉至吴中区消保委。
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认为车行的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使国家有关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经调解,车行负责人向陈先生道歉,并支付了节能汽车补贴款3000元。
在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小排量节能汽车时,要提前向销售人员询问有关汽车节能性能以及享受补贴等事宜;购车合同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向当地消保委或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或申诉。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