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罚单而至。
6月4日,河南银保监分局公开对平顶山银行郑州金城时代广场小微支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内容显示,平顶山银行郑州金城时代广场小微支行存在“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多项叠加,该行被处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
截止目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因违规放贷被处于相应的行政处罚,也从侧面看出监管口的不断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