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大疫情防控力度”“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推市场恢复活力”“增强产业发展动力”等4方面共20条意见。其中,在“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指出从“充分利用好已出台扶持政策”“加大专项扶持力度”“加强金融政策扶持”“提前兑付奖励补助资金”“加大影视出版和文艺创作支持”这5方面进行金融层面的扶持。
首先,要求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引导指示企业申请相关支持政策,如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租金、用工、水电气等。
其次,要求省市政府相关部门适当安排资金支出结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等提供相应的贴补等。
接着,要求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银行系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对接,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以降低相关企业在疫情期间的运营成本。
然后还要求省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前兑付奖励补助资金,对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落实相关奖励的发放。
同时,要求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利用省级影视推进相关资金,加大对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制作及发行放映单位扶持力度,对乡镇影院实施特别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