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入银行业,却干缺德事。
近日获悉,据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农商银行员工挪用贫困户贷款的判决书,旗下工作人员挪用贫困户贷款资金为己用。
具体来看,2017年至2019年,叶县农商银行信贷客户经理陈某某利用职位便利,经手贫困户申办小额贷款流程中“动手脚”,累计挪用6户贫困户贷款,合计30万。
2019年下旬,该人被发现挪用贷款,被依法拘留并被要求结清挪用资金;2020年上旬,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该人身为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
作为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理应为有银行业务需求的用户带去服务,要心存职业道德,而不是借助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尤其是贪图贫困户的“救命钱”。如今,脱贫攻坚战已然打响,各大商业银行谨遵国家指示,将金融活水注入贫困地区,助力符合要求的群体获得“致富”资本,以扶贫小额贷款为媒介,助力该类群体脱下“贫困户”的帽子。
广大有资金需求的群体可以自行前往当地有关部门或农信等金融机构,询问是否有落实政策,如若有,且个人条件符合要求,即可准备相应材料,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申请获资金投入所需的领域,实现脱贫第一步。如若存在申请无门等情况,或可以找寻其他工作人员帮助,亦或是通过投诉等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