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即将到来,针对小企业的贷款利好政策也面临政策首发到期之日。
早在今年3月份,银保监会便在官网发布一则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其中,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冲击较为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利好扶持。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根据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申请,适当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利好覆盖企业为,贷款本金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还有需要在2020年1月25日-2020年6月30日时间内支付贷款利息的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延至2020年6月30日,同时免收罚息。
此外也有特殊帮扶,针对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中小微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通知一经推出,中小微企业这类申贷“弱势群体”得到相应扶持,犹如奄奄一息的鱼获得活水的滋润。后续,更是加大支持力度,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要求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切实提供延期服务,将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
除了延期,政府工作报告中还能提到要提高大型商业银行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的增速,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企业信贷比例等,以此助力企业融资,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