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
想买房,公积金贷款啥条件?
哪种情况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呢?《办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的时限;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贷款本息的能力;本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申请者所购的自住住房,具有符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买卖协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建设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购买自住住房,有比例的首期付款。
《办法》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普通商品住房贷款;二手商品住房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同城互认互贷;管委会确定的其他住房贷款业务。
额度综合确定 按照国家利率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在管委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额度内,结合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年龄、收入、月还款能力、信用状况、最高贷款年限以及所购建住房情况等综合确定可贷额度。
在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 5 0 %-6 0 %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的首付款比例要求。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退休年龄后 5 年,最长贷款期限为 3 0 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利率执行。已发放的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利率调整,当年不执行新利率,于次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同档次最新利率。
已办理贷款手续但未发放的贷款,贷款发放后直接执行新的利率。
审核准予贷款 5 个工作日内放款
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 1 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贷款申请的审核,并做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
准予贷款的,及时办理抵押等手续;不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由;审核准予贷款的手续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在房屋他项权证或预抵押预告登记证收执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或契税完税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